昆明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昆明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市级事业单位)》(附件1)和《昆明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县区级事业单位)》(附件2)(两个表以下统一简称《岗位计划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招聘单位报名时属在编在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报名时属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7)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
9. 各招聘单位涉及辞职、服务期、工作经验等截止时间计算的,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以报名开始之日为准。
招聘岗位、职数及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请考生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计划表》及《报考指南》(详见附件3),确保自身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和公告要求。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考生的招聘资格,考生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
招聘程序
(一)报名
2.时间安排
准考证打印:2021年12月 1 日上午9:00至12月 4日上午9:00。
(1)电脑浏览器打开【云南考试招聘网】网址:www.ynkszp.com,选择【昆明事业单位】专栏进行报名。
(3)填写报名信息
(4)提交报名信息
(5)报名资格审核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以及毕业证专业未纳入专业目录、专业目录名称变更等而对专业限制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向所报考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核(联系方式见招聘单位《岗位计划表》)。
报考人员请于报名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1年11月19日17:00截止报名前,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结束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缴费采取网上缴费方式。缴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
(8)缴费费用
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因考生个人原因选错、漏选、多选报考岗位,错填、误填个人信息导致不能参加后续招聘程序,由考生本人负责。
请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若选择在最后时段报名的,有可能因报名人员较多造成网络拥挤而运行缓慢,且有可能因报考申请未能审查或者审核不通过导致丧失本次报考机会。
(1)开展笔试的岗位,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方能开考;免笔试的岗位,每个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2或1:3的比例方能开考,各招聘单位确定的比例详见《岗位计划表》。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递减招聘人数后仍未达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可再报考本次招聘的其他岗位。高层次人才岗位或紧缺专业岗位,经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3)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同时须对提供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通过报名阶段的资格初审仅意味着考生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符合岗位所设置的形式要件,招聘单位还将对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应提交与网络报名时相一致的岗位所需材料,同时根据招聘单位的资格复审需要提供相应材料,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二)笔试
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四类,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
所有考生均参加相应类别的两个科目考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
笔试时间定于2021年12月4日、5日,分类别安排,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4.考试注意事项
(2)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考试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5.笔试成绩公示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笔试成绩,以岗位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资格审核人数1:3或1:2的比例确定复审人员(招聘单位确定的比例详见《岗位计划表》),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没有笔试要求的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但招聘岗位计划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不得低于1:2或1:3方能开考,各招聘单位确定的比例详见《岗位计划表》。
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携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方式及复审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通知并实施,考生也可查看招聘单位所列网站发布的信息。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面试
参加笔试后,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自愿放弃或特殊情况出现面试人员数低于招聘单位确定比例的岗位,可正常进行面试,若出现等额情形,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高层次人才岗位或紧缺专业岗位,经批准后,可按1:1的比例进行面试,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招聘单位有高于以上分数线要求的,可由单位自行设置分数线。《岗位计划表》有其他明确分数要求的以《岗位计划表》为准。
3.面试方式和主要内容: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方式及主要内容详见《岗位计划表》。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按岗位各考试环节所占综合成绩比例计算得出。各考试环节成绩及综合成绩分别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
各招聘岗位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各环节考试方式及所占综合成绩比例、合格分数线的确定等详见《岗位计划表》。
(六)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根据相关规定,退役士兵报考,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遗属报考,能胜任岗位职责的残疾人报考,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招聘。
考察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学习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按照档案核查要求进行审核,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考察的考生,由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从本岗位已完成全部考试环节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考生在报名后至聘用之前已被其他单位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考试部门、招聘单位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六)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委、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其他事项
(一)根据《云南省高校大学生征兵措施》规定,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1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考时享受应届毕业生待遇。
(三)拟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确因工作需要作出的工作调整安排。
(五)本招聘公告由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岗位计划表》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其中面向村干部招聘的岗位由组织部门负责解释。
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监督电话
(各招聘单位电话详见岗位计划表)
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1-63589319
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1-68046909
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1-67479700
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1-62138554
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1-68811142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1-67913814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1-62654181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风政风监督办公室 0871-64881845
中国共产党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0871-68163085
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 0871-65948591
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 0871-63196290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0871-63193454
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 0871-63963972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0871-63181095
昆明市民政局 0871-63196156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71-63135659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871-63170873
昆明市水务局 0871-65199835
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0871-63962622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 0871-63112980
昆明市信访局 0871-63127829
昆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0871-63615830